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延安碧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最近收到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关于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相关信息如下:
一、本补充承诺的详细内容
二.本补充质押品的处理
截至2019年9月30日,上述股票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质押期间,这部分股权应冻结,不得转让。
三.累计认捐状态
截至2019年9月30日,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386,61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47%。其中,已质押股份155,287,186股,占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额的96.82%,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13%。
四.补充质押的说明
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此次向兴业证券有限公司质押股份是对此前质押股份的补充,不涉及新的融资安排。今后,如果股权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V.供将来参考的文件
李宗松先生补充质押通知书。
特此宣布。
延安碧康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0月9日